招 标 编 号:SZGX08242 加 入 日 期:2008.09.12 截 止 日 期:2008.10.13 招 标 代 理: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深圳市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SZGX08242)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委托,就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中心激光粒度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包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交货期 激光粒度仪 1 套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供货
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的销售代理证书,或产品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③多家投标人所投设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④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 3、购买标书时间:2008年9月12日起至2008年10月8日,每个工作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5、标书售价:每包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0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2008年9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概不受理。 8、开标时间:2008年10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国信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③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联 系 人:龙君 郑建忠 联系电话:0755—83883077 83883076 传 真:0755-82904418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中心激光粒度仪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ZGX08242) 技术参数详细要求
激光粒度仪 1套
主要技术参数: 1、可进行干法、湿法测量,主机可以与各种样品分散系统配合使用,干、湿法样品分散系统之间的转换要求方便、快捷。 2、配备微量样品测量池。 ★3、粒度测试范围:0.02-2000微米或更宽。 ★4、精密度:RSD≤±1%。
一般技术参数: 1、全量程采用激光衍射法。 2、采用反傅立叶光路设计。 3、提供相关的应用软件及操作说明书(配备中文软件和操作说明,软件升级免费)。
配置要求: 1、配备相应的粒度验证标样。 2、 品牌计算机及激光彩色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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